河南郑州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4日至29日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举行;现将郑州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办法、时间:
河南省会计考办要求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采用网络报名、考生本人到现场审核、现场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报名;在郑州市辖区持有河南省财政厅和郑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就近到区(县)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持有各县(市)、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近期证件照片,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本人所在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名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明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交费,索取发票,并在报名回执表上签名完成全部报名程序。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
2、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1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打印报名表。
3、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星期六、日正常办公),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报考初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审核地点:
编号 | 报名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二七区 | 大学中路108号二七区财政局院内南楼601房间 | 0371-68810852 |
2 | 管城区 | 城东路与商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管城区行政服务大厅 | 0371-66368880 |
3 | 金水区 | 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水区行政审批大厅 | 0371-60130921 |
4 | 中原区 | 桐柏路与宏河路交叉口国税局办事大厅二楼 | 0371-86105710 |
5 | 惠济区 | 新城路与清华园路交叉口西300米行政服务中心 | 0371-63502010---832 |
6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火炬大厦行政审批大厅 | 0371-67981314 |
7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航海路与第二大街交叉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203室 | 0371-66781972 |
8 | 郑东新区 | 黄河东路与九如路交叉口行政审批大厅 | 0371-67179485 |
9 | 航空港区 | 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金融广场财政局一楼办事大厅 | 0371-86199569 |
10 | 上街区 | 丹江路与金华路交叉口财政局519房间 | 0371-68115083 |
11 | 新密市 | 新密市东大街7号院 | 0371-69822817 |
12 | 新郑市 | 新郑市中华南路218号 | 0371-62691327 |
13 | 荥阳市 | 荥阳市大海寺路会计培训中心 | 0371-64668037 |
14 | 中牟县 | 中牟县幼儿路一幼对面 | 0371-62182431 |
15 | 登封市 | 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金鹏大厦(韩村) | 0371-62882304 |
16 | 巩义市 |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 0371-64350110 |
四、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表: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五、准考证领取办法、时间:
初级资格考生务必于2015年5月1日至13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40元。
七、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在网上报名时征订。
八、关于中、高级资格报名工作,遵从豫会考办[2015]1号文件精神,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