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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16日

来源: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07
普通

摘要:2021济宁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9:00-8月16日16:00;资格核查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兖矿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安排

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试成绩管理

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高级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初中级考试

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济宁的应试人员选择济宁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并按照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选择所属核查点(见附件2)。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请谨慎选择)。

(三)资格核查工作由各核查点负责,高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4月22日16:00,初中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8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

(4)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名中级考试应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高级考试应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所属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核查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核查点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各核查点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核查点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属核查点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属核查点或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4:05。

(七)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市设置考区。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高级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八、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21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用书种类及订购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各核查点要进一步规范报名管理,严格资格核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宣传力度,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核查点一览表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样式)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1经济师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2

核查点一览表

序号

核查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1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琵琶山北路(新327北路西)151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

0537-5661305

2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防消防办公中心(扬州路2号)817房间

0537-3428539

3

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

曲阜市大成路星光天地广场B座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22内室

0537-4492650

4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水县泗城中兴路10号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715房间

0537-4365372

5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702室

0537-5258536

6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人才中心)专技科

0537-8227386

7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鱼台县鱼新二路老政府二楼东

0537-6211905

8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乡县人防大厦十三楼1314

0537-8709221

9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祥县呈祥街3号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E206人事考试窗口

0537-6830017

10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汶上县泉河路815号四楼专技科

0537-7211106

11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山县新城区办公区3068房间

0537-7323988

12

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科技馆C区高新区市民中心大厅二楼59、60号窗口

0537-2363862

13

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侧,北湖区社会事务科

0537-3297994

14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10室(麟祥路1号)

0537-6980818

15

兖矿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邹城市凫山路298号

0537-5382508

16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A307房间

0537-2967978

附件3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参考样式)

(核查点名称):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我单位职工,从事经济相关专业工作已满x年,同意其以我单位名义报考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单位对以上信息真实性负责。

2021年x月x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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