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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点:税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4-03-12
普通

2014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1日,网校小编特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初级财政税收》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广大的经济师考试考生更好的全面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税收是由国家或者说是政府征收的。

(二)国家征税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因而税收具有法律强制性,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纳税,税务机关则要依法征税。

(三)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用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

(四)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主要形式,且这种分配具有无偿性。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同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式相比,具有三个特征,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税收三性”。

三、税收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

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指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即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必然改变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地区、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比例,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对经济产生影响。

(三)监督职能

税收的监督职能是指国家在向纳税人征税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反映,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制约、督促和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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