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4-03-12
普通
2014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1日,网校小编特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科目《初级财政税收》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广大的经济师考试考生更好的全面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按所得项目不同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这里的“加成征收”,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4.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