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经济师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 人力
  • 经济师购课优惠
  • 2017初级经济师人力备考:劳动合同订立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18

    2017年初级经济师正在备考中,网校小编特整理了2017初级经济师人力备考“劳动合同订立”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订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推荐:

    2017年经济师实验班/定制班赠送纸质版讲义

    2017年经济师考试网上辅导火爆热招,欲报从速!

    精彩推荐:机考模拟系统 辅导书 免费试听 每日一练 选课中心

    强烈推荐:关注我们的微信更快获取经济师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欢迎添加!

    经济师微信扫一扫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中级经济师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60元/科

    中级经济师新课试听

    中级经济师-张宁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
    请求失败,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