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复习考点:进口商品
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们初级经济师考生应提前备考,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整理了2016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复习考点,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进口商品
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到达目的港以前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进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委托代理进口费用等。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CIF)为基础;如果进口商品是按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进口方承担的运杂费和保险费等应折合人民币,按实际支出计人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
进口环节税金包括关税和增值税;如果进口商品属于应缴纳消费税的商品,还应缴纳消费税。关税和消费税是价内税,应计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进口增值税是价外税,应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进口商品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商品的到岸原币价格X市场汇率应纳消费税=消费税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其中: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增值税计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其中: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题】某商业企业进口丙商品100箱,进口单价为(CIF)USD1000,价款总额USD100000,关税税率为20%,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税率为17%,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5元人民币。该商品应缴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率为10%.则:
关税完税价格=100000x7.5=750000(元);应纳关税=750000x20%=150000(元);
消费税计税价格=(750000+150000)/(1-10%)=1000000(元);应纳消费税=1000000x10%=100000(元);增值税计税价格=750000+150000+100000=1000000(元);应纳增值税=1000000X17%=170000(元);丙商品采购成本=750000+150000+100000=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