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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知识点:发盘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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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们初级经济师考生应提前备考,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整理了2016助理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发盘的概念

发盘(Offer),又称报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种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筒称《公约》)第14条第1款规定:“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发盘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后者又称为递盘(Bid)。

发盘一般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书面发盘包括使用书信、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口头发盘一般是指电话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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