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10-29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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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行为。被撤銷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