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财政收入规模的确定
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备考冲刺阶段,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财政收入规模的确定
衡量一个国家财政收人的规模是否适度,除了要考虑既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外,还要看是否兼顾了效率和公平两个标准。效率标准,就是要考虑既定的财政收人规模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如果财政集中的过多,虽然可能有利于政府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但也会影响到社会投资和消费的正常增长,从而会损害社会的整体效率;相反,如果财政集中的不足,将难以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这样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公平标准,就是在确定财政收人规模时,要公平地分配财政税收负担。经济条件和资源占有条件不同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承担不同的财政税收负担;经济条件和资源占有条件相同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同的财政税收负担。
我国常用“两个比重”来间接地反映效率与公平的兼顾程度。“两个比重”,是指全国财政收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人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两个比重”都很高,反映财政集中度过高,不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生产积极性。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通过减税让利政策,增强了企业和地方的财权财力,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两个比重”的持续下降,影响了中央政府各项职能的有效履行。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1994年开始我国实施以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财税体制改革两个比重“开始逐步止降回升。全国财政收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5年的10.7%提高到2013年的22.7%;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人的比重,从1993年的22.0%提高到2013年的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