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冲刺必备知识点:民事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5
普通
备考202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早学习早准备,不打没有准备的仗,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小伙伴们准备了相关的知识点哦,快来点击学习吧!
【知识点】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民事行为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①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单纯受益性质的民事活动,例如,接受奖励、接受赠与或者遗赠、继承财产等 | |
无民事行为能力 |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
监护 | 监护人 | ①未成年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其父母 ②精神病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其配偶 |
职责 | ①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②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③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 |
其他规定 | 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
宣告失踪 |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 | |
宣告死亡 |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
(二)法人、非法人组织
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3.非法人组织
(1)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
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②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④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同时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无论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呐?购买初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识点、习题与课程等内容哦!网校老师帮你抓重点、提炼考点!快去入手吧!立即购买>>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