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银行本票结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10
普通
想要在2020年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当中顺利通过,一定离不开学习、复习和练习。正保会计网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经济师《金融》备考阶段知识点总结,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知识点】银行本票结算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本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
①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②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2)银行本票结算的主要规定
①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②收款人可以将填明“转账”字样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内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转让时应在背书人栏签章,填明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③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来正保会计网校,早备考不用慌,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学习为自己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储存更多能量。加油哦!点我了解相关课程>>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