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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9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

【提示1】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提示2】自2016年5月1日起,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而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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