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初级经济师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 财税

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9
普通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

【提示1】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提示2】自2016年5月1日起,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而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

来正保会计网校,早备考不用慌,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学习为自己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储存更多能量。加油哦!想要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相关知识内容吗?购买初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以享受到了哦~你还不赶紧来了解一下吗>>

小编推荐:

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汇总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初级经济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综合 高效备考

418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