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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扣缴申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3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扣缴申报

1、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

2、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应的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扣缴申报的所得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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