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贷款人的权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3
普通
想要在2020年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当中顺利通过,一定离不开学习、复习和练习。正保会计网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初级经济师《金融》备考阶段知识点总结,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知识点】贷款人的权利
(1)根据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2)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其借款有关的资料,据其条件决定贷与不贷、金额、期限、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有权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求其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来正保会计网校,早备考不用慌,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学习为自己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储存更多能量。加油哦!点我了解相关课程>>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