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经济师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专业备考:按企业组织形式划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10-18

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专业备考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

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在市场交易中所体现的支配权。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实际上是按资产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分类,此种分类方法可把企业分为以下几类:

(1) 单个业主制企业。单个业主制企业筒称“业主制企业”,是由一个产权所有者(业主)自己出资、经营,收入归己,风险由自己承担的企业。其主要特点是:业主属于自然人,集企业財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产权可自由转让,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规模小,菅理层次少,决策迅速,经营灵活,管理费用低;企业雇员及债权人要承担较大风险。

(2) 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订立契约,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特点是:企业资产属于几个合伙投资者所有'合伙经营者属于自然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共同做出决定;合伙人对企业经营成果共享,对债务共负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3) 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能独立对自己经菅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特点是:公司须有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由2-50人共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须由5人以上共同出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种特例;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公司的种类多种多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形式。

关于不同产权制下的三种企业形式,即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具体特点将在企业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本节第二部分)中作详细介绍。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中级经济师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60元/科

中级经济师新课试听

中级经济师-张宁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