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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知识点:贷款抵押风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6-06

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以下银行从业知识点,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记牢每个易错知识点,一举拿下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1.贷款抵押风险分析

(1)抵押物虚假或严重不实

(2)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3)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经共有人同意

(4)以第三方的财产作抵押而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

(5)资产评估不真实,导致抵押物不足值

(6)未抵押有效证件或抵押的证件不齐

(7)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关系无效

(8)抵押物价值贬损或难以变现

2.贷款抵押的风险防范

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 首先要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这要求信贷人员认真审查有关权利凭证,对于房地产抵押的,要对房地产进行实地核查;其次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这要求信贷人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审查抵押物,防止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用于抵押。最后认真查验抵押物的权属,确保抵押物的有效性。信贷人员在核查抵押物的权属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用合伙企业财产抵押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共同出具抵押声明。
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 这是保证抵押物足值的关键。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一般要求抵押企业提供商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价值打折扣后确定贷款额。这就要求银行认真审查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评估价值中掺有水分。贷款一旦发放后,银行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频率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可见,抵押物价值评估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做好抵押物登记,确保抵押效力 需依法登记的抵押物,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些财产包括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法律规定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合同,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就无效。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对法律规定需登记的合同,必须切实做好登记工作,以确保抵押关系的合法有效。
抵押合同期限应覆盖贷款合同期限 抵押期限应等于或大于贷款期限,凡变更贷款主合同的,一定要注意新贷款合同与原贷款抵押合同期限的差异,不能覆盖贷款合同期限的要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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