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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行职业考试《公司信贷》知识点:保证人资格与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16

备战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1.保证人资格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的人;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履行主债务的资力。此外,还具有下列限制:

国家机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医院和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不能作保证人。

2.保证人评价

(1)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2)评价保证人的代偿能力

对保证人代偿能力的评价,包括代偿能力现实状况评价和代偿能力变动趋势分析。

(3)保证人保证限额分析

保证人保证限额,是指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办法测算出的保证人信用风险限额减去保证人对商业银行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得出的数值。

(4)保证率的计算

保证率=申请保证贷款本息/可接受保证限额×100%

(5)撰写商业银行担保评价报告,随信贷审批材料一并报送评价审查人员。

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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