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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四章第二节银行理财产品要素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18

  正保会计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四章 银行理财产品

第二节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

  4.2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

  4.2.1 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了解)

  1.产品发行人

  是指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商业银行。开发商、销售商。

  2.托管机构

  为保证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理财产品往往作为委托方选择一个独立机构作为资产托管机构,来管理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担任。

  资产托管人主要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商业银行担任,职责包括:

  (1)安全保管委托资产

  (2)根据投资管理人的合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3)负责委托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

  (4)及时与投资管理人核对报表、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5)定期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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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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