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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知识点复习: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5-14

伴随着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临近,如何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是每一位考生需要考虑的问题。正保会计网校为帮助考生做好考前冲刺准备,精心整理了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一)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类型

基金、保险、国债、信托产品、贵金属以及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

(二)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

1.适当性原则

在销售代理理财产品时,要综合考虑客户所属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客户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长短、产品流动性等因素,为客户推荐适合的产品。总体来说,要有适合的产品、适合的客户、适合的网点、适合的销售人员。

2.客观性原则

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银行从业人员应客观地向客户说明产品的各种要素,让客户在购买产品前对产品类型、特点、购买方式、投资方向、收益预期、市场风险等有全面的了解。

3.避免利益冲突原则

银行在代销金融产品时应避免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尽职调查、产品筛选和产品销售之间应互相独立。避免银行与产品委托人以及银行与客户的利益冲突。

多选题:

在为客户推荐代理理财产品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

A.客户所属的人生周期

B.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C.客户的投资目标

D.投资期限长短

E.产品流动性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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