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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初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代理国债买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0-11

2017年下半年银行业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29日。你备考好了吗?如何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是每一位考生需要考虑的问题。正保会计网校为考生精心整理了2017年银行初级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2017银行初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金融市场种类

知识点——代理国债买卖

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除金融机构外,凡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以及企业或事业社团法人,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并进行国债买卖。柜台交易实行债券和资金的实时交割结算。承办银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收取与债券托管业务相关的服务费用。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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