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个人贷款

2017年银行业初级《个人贷款》知识点:教育贷款要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钢校 2017-09-25

这周完了就是十一长假了,虽然说2017年下半年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延期至10月08日了,但为了十一长假期间能安心的度假,或安心的学习,这周末之前报名最合适,所以,考生们要抓紧时间了!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五章个人消费贷款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贷款要素

(1)国家助学贷款的要素

贷款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支付正常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期限 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
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在校期间的本金由学生本人在毕业后自行偿还。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学生只偿还贷款利息,不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最长3年
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位学生、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2)商业助学贷款的要素 

贷款对象 商业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在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
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等行为评价标准由贷款银行制定
必要时需提供有效的担保
必要时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意见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上浮。
贷款期限 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
还款方式 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还款,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也可到期一次性偿还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或其组合,投保相关保险
借款人和自然人保证人的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或法人保证人的法律关系、性质、名称、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银行
贷款额度 不超过借款人在校年限内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2017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贷款》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销好课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