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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中级《个人贷款》知识点:房地产估价方法的选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05

2017年银行职业资格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22日,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10月29日,大家要行动起来了!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掌握学习的重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四章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房地产估价方法的选用

(1)估价方法的选用首先要以《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下列规定为准则:

①对同一估价对象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②根据已明确的估价目的,若估价对象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应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不得随意取舍;若必须取舍,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陈述理由。

③有条件选用市场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法为主要估价方法。

④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⑤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2)正确选用估价方法的前提是熟练掌握每种估价方法的原理和实质。

(3)各种估价方法通常综合运用,相互印证并互相引用。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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