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个人贷款

2017银行业中级职业《个人贷款》知识点:贷款风险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07

2017年银行职业资格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22日,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10月29日,大家要行动起来了!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掌握学习的重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三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的管理

1.贷款风险分类

贷款分类

2.不良贷款的认定

不良个人贷款包括五级分类中的后三类贷款,即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3.不良贷款的催收

对不同拖欠期限的不良个人贷款的催收,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通过中介机构催收,以及采取法律手段催收等方式。

4.不良贷款的处置

抵押物处置可采取与借款人协商变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

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银行保留追索权的贷款,各经办行应实行“账销案存”,建立已核销贷款台账,定期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并注意诉讼时效。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2017银行业中级资格《个人贷款》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销好课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