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个人贷款
  •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知识点:贷款受理和审查中的风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18

      知识点:贷款受理和审查中的风险

      1.贷款受理中的风险

      (1)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借款人不具备主体资格,银行债权无从追讨

      2005年6月,借款人李先生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20万元,期限10年,用于购买商用房一套。

      在审查相关材料之后,银行经办人员未发现异常,该行如约发放贷款。一年后,该笔贷款连续逾期6个月,催收后仍未还款,随后该行将其诉讼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李先生在申请贷款前患有精神病,至今未愈,其子女提供了相关的有效证明。据此法院以借款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判定该行借款合同无效,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银行没有准确掌握借款人的健康情况,没有准确分析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致使贷款逾期后的诉讼阶段,法院判定借款合同无效,不予支持诉讼请求。因此,银行业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分析借款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备借款主体资格。

      (2)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

      2.贷前调查中的风险

      (1)项目调查中的风险。

      (2)借款人调查中的风险。

    伴随着2016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临近,如何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是每一位考生需要考虑的问题。正保会计网校为考生精心整理了2016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推荐阅读:

      银行职业资格证好处多多不选择考证你还在等什么

      2016年银行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全面解析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
    请求失败,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