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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知识点: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要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1

  正保会计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一)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借款申请人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申请人有按期偿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申请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借款申请人及其财产共有人同意以其自有住房抵押,或同意将原以住房抵押的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个人住房抵押授信贷款;

6.各行自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具有真实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二)贷款利率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项下的单笔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

(四)还款方式

1.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2.个人抵押授信贷款项下的各笔贷款,可采取委托扣款方式或柜面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目前一般采取柜台还款方式。

(五)贷款额度

1.以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

2.以所购再交易住房、未设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抵押或将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转为抵押授信贷款,以银行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设定第二顺序抵押授信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抵押住房价值和抵押率确定。

3.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抵押房产价值×对应的抵押率。

4.抵押率根据抵押房产的房龄、当地房地产价格水平、房地产价格走势、抵押物变现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70%。

5.如经贷款银行核定的贷款额度小于原住房抵押贷款剩余本金的,不得转为抵押授信贷款。

6.有效期内某一时点借款人的可用贷款额度是核定的贷款额度与额度项下未清偿贷款余额之差。其中,以银行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设定第二顺序抵押授信贷款的,可用贷款余额是核定的贷款额度与原住房抵押贷款余额、额度项下未清偿贷款余额之差。

【单选题】小李以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设定第二顺序抵押授信贷款,现经评估机构核定的抵押房产价值为80万元,对应的抵押率为50%,原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20万元,额度项下未清偿贷款余额为5万元,则小李现在的可用贷款余额为()万元。

A.3

B.20

C.15

D.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以银行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设定第二顺序抵押授信贷款的,可用贷款余额是核定的贷款额度与原住房抵押贷款余额、额度项下未清偿贷款余额之差,即80×50%-20-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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