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个人理财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信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11

为帮助参加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一、信托

银行一般不直接代理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可与商业银行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信托单位,可由商业银行代理收付。

商业银行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信托公司可委托商业银行代理为向合规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

二、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

1.定义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可分为两种:

一、代理信托计划资金收付;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业务是指投资者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资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投资者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处分的业务行为。

银行代理信托往往采用信托代理资金收付的模式进行。

2.特点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2)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3)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5)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6)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7)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绩原则;(8)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

3.种类

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按委托人或受托人性质不同划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按信托财产不同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销好课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银行初级-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