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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范围与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天经地义地占据着整个企业会计准则大家园中的“母法”地位,是会计准则体系的“宪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根据《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用于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性准则。
从空间范围来看,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从效力范围来看,则主要管辖着各个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由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报告、附则等十一章,共五十条组成。
“总则”,1-11条,宗旨依据、适用范围、构成框架、报告使命、四个假设、六个要素、权责发生与借贷记账。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2-19条,阐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8要求:客观、相关、明晰、可比、实质重于形式、重要、谨慎、及时。
“资产”,20-22条,规范资产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负债”,23-25条,规范负债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26-29条,规范权益定义和来源,
并引出利得和损失概念。
“收入”,30-32条,规范收入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费用”,33-36条,规范费用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利润”,37-40条,规范利润之定义和构成因素。
“会计计量”,41-43条,规范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五种计量属性。
“财务会计报告”,44-48条,明确财务会计报告通常包括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同时指出小企业可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
“附则”,49-50条,明确解释权为财政部;施行日为2007年1月1日起。
二、新旧之变化
一是总体结构有所完善。
二是明确增加财会目标。
三是一般原则改动较大。
四是资产定义得到修改。
五是负债定义得到修改。
六是权益定义更加科学。
七是收入定义比较准确。
八是费用定义作了修改。
九是提出利得损失概念。
十是报告内容更加完善。
三、内外之对比
一是名称和法律地位不同。
二是职能与目的有所不同。
三是内容构成上有所差异。
四是会计基本假设有差异。
五是财务报表质量特征不同。
六是财务报表要素有所不同。
四、重点与难点
十大关键点
1、关于“总则”:1、1、4、6
1个会计基础就是权责发生制,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1个记账方法就是借贷记账法,以借贷记账法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记账工具;
4个会计前提(基本假设)就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6个会计要素就是将会计核算对象分为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2、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
客观性,强调应当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相关性,强调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用户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明晰性,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可比性,强调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一是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左右可比。
实质重于形式,强调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重要性,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谨慎性,强调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及时性,强调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3、关于“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确认条件: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别指出: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作为或有资产,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时,可以在附注中披露)。
4、关于“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确认条件: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别指出: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作为或有负债,按规定在附注中披露)。
5、关于“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来源:所有者投入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则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6、关于“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确认条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以反映本年度的经营业绩。
收入与利得相比:收入是日常活动形成的,而利得是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二者显然不同。
7、关于“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确认条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费用与损失的比较:费用是日常活动发生的;损失是非日常活动发生的。
8、关于“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利润=收入—费用+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9、关于“会计计量”:5种
一是历史成本法。就是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强调原始。
二是重置成本法。就是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强调重置。
三是可变现净值法。就是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强调扣除。
四是现值法。就是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强调折现。
五是公允价值法。就是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强调公允。
特别提示:企业在对计量会计要素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科目与账务
参见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科目
1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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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范围与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天经地义地占据着整个企业会计准则大家园中的“母法”地位,是会计准则体系的“宪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根据《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用于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性准则。
从空间范围来看,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从效力范围来看,则主要管辖着各个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由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报告、附则等十一章,共五十条组成。
“总则”,1-11条,宗旨依据、适用范围、构成框架、报告使命、四个假设、六个要素、权责发生与借贷记账。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2-19条,阐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8要求:客观、相关、明晰、可比、实质重于形式、重要、谨慎、及时。
“资产”,20-22条,规范资产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负债”,23-25条,规范负债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26-29条,规范权益定义和来源,
并引出利得和损失概念。
“收入”,30-32条,规范收入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费用”,33-36条,规范费用之定义与确认条件。
“利润”,37-40条,规范利润之定义和构成因素。
“会计计量”,41-43条,规范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五种计量属性。
“财务会计报告”,44-48条,明确财务会计报告通常包括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同时指出小企业可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
“附则”,49-50条,明确解释权为财政部;施行日为2007年1月1日起。
二、新旧之变化
一是总体结构有所完善。
二是明确增加财会目标。
三是一般原则改动较大。
四是资产定义得到修改。
五是负债定义得到修改。
六是权益定义更加科学。
七是收入定义比较准确。
八是费用定义作了修改。
九是提出利得损失概念。
十是报告内容更加完善。
三、内外之对比
一是名称和法律地位不同。
二是职能与目的有所不同。
三是内容构成上有所差异。
四是会计基本假设有差异。
五是财务报表质量特征不同。
六是财务报表要素有所不同。
四、重点与难点
十大关键点
1、关于“总则”:1、1、4、6
1个会计基础就是权责发生制,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1个记账方法就是借贷记账法,以借贷记账法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记账工具;
4个会计前提(基本假设)就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6个会计要素就是将会计核算对象分为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2、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
客观性,强调应当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相关性,强调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用户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明晰性,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可比性,强调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一是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左右可比。
实质重于形式,强调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重要性,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谨慎性,强调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及时性,强调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3、关于“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确认条件: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别指出: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作为或有资产,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时,可以在附注中披露)。
4、关于“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确认条件: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别指出: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作为或有负债,按规定在附注中披露)。
5、关于“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来源:所有者投入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则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6、关于“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确认条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以反映本年度的经营业绩。
收入与利得相比:收入是日常活动形成的,而利得是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二者显然不同。
7、关于“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确认条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费用与损失的比较:费用是日常活动发生的;损失是非日常活动发生的。
8、关于“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利润=收入—费用+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9、关于“会计计量”:5种
一是历史成本法。就是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强调原始。
二是重置成本法。就是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强调重置。
三是可变现净值法。就是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强调扣除。
四是现值法。就是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强调折现。
五是公允价值法。就是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强调公允。
特别提示:企业在对计量会计要素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科目与账务
参见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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