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分类
确定性规范
无须援引其他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内容尚未确定,须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
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
准用性规范
内容本身没有规定,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他相应内容规定
1年前
暂无评论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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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规范
无须援引其他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内容尚未确定,须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
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
准用性规范
内容本身没有规定,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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