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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双主体):
  (1)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履行纳税义务的人,确定原则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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