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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当加工标的物是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时,委托方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当加工标的物是金银首饰时,受托方本身就是纳税义务人,委托方不承担这部分消费税。
【案例引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下: ①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 贷:原材料 80 ②2018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6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 贷:银行存款 11.6 受托方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③2018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 A.计税基础的认定: a.市场价格;(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80+10)/(1-10%)=100(万元) B.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 【解释】左边是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右边是“组成计税价格”,未包括合理利润。
C.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相关分录如下: a.支付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 c.出售此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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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下: ①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 贷:原材料 80 ②2018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6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 贷:银行存款 11.6 受托方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③2018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 A.计税基础的认定: a.市场价格;(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80+10)/(1-10%)=100(万元) B.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 【解释】左边是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右边是“组成计税价格”,未包括合理利润。
C.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相关分录如下: a.支付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 c.出售此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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