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三)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
  1. 特殊情形下征税对象的确认(P179
  (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
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的客运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
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3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将所发生的费用金额按下列方式处理:
  针对
雇员,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针对
非雇员,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600050001000(元)

4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