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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点评】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在考试中曾多次考察,比如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商业银行破产财产分配顺序,还有本题的欠款税金的滞纳金。注意欠款税金的滞纳金,区分破产申请受理前与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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