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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会

计师事务所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做好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确保审计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旨在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

的不利影响,提醒审计中需要特别注意和考虑的事项,并选

取部分较为常用的审计程序举例说明。需要注意的是,本指

导意见提及的部分审计程序,属于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

利影响而设计的非常规程序。随着疫情不断发生积极变化,

当对审计工作的不利影响已经得到充分缓解或消除时,这些

非常规程序可能不再适用。即使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注册会

计师仍然应当努力尝试实施常规审计程序,而不应不加以核

实就想当然地认为常规程序无法实施或无效。为此,注册会

计师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所尝试实施的常规审计程

序,以及放弃该常规审计程序转而实施非常规程序的理由,

并始终关注实施相关非常规程序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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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即使注册会计师经过核实认为针对某些样本项目难以实

施常规审计程序,从而需要实施非常规程序,也不应想当然

地认为针对同一样本中的其他样本项目也应当实施非常规

程序。

本指导意见不能代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由于无法涵盖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本指导意见也不

能代替注册会计师根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

作出的职业判断。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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