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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的实施与终止。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接管决定应明确被 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理由、接管组织和接管期限。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 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期 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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