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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 3月24日
第二十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知识梗概
质量控制的目标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应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
——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人力资源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要求:每项业务至少委派一名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应当委派具有专业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项目组委派的总原则“保持整体胜任能力”
业务执行
(1)指导、监督与复核:项目合伙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事中)、复核(事后)
(2)咨询:考虑就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3)意见分歧:只有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①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实施复核;
②在“出具报告”前完成复核;
③该复核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④项目合伙人可以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咨询,但当咨询所涉及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可能受限。
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权威性(不应受项目合伙人职级的影响)
监控
(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正常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
(2)监控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3)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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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知识梗概
“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应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应当委派具有专业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项目组委派的总原则“保持整体胜任能力”
(2)咨询:考虑就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3)意见分歧:只有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①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实施复核;
②在“出具报告”前完成复核;
③该复核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④项目合伙人可以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咨询,但当咨询所涉及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可能受限。
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权威性(不应受项目合伙人职级的影响)
(2)监控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3)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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