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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习了以下内容:

1、诉讼时效的概念

1)丧失胜诉权

2)不丧失起诉权

3)不丧失实体权利

4)被动性

5)阶段性

6)强制性

2、除斥期间的概念

3、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适用情形

2)不适用情形

4、诉讼时效的种类: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普通:2年,除适用短期、长期诉讼时效以为的

2)短期:1

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③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④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3)长期:4

4)最长:权利被侵害起20年,所有合同

5、诉讼时效的起算: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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