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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性质上属于
公法
同时,税法仍具有一些
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最直接的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调整方法主要采用
命令服从的方法;
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
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
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税法在广度和深度上是一般行政法所不能比的。
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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