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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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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一、基本规定
1、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电力产品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从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3、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4、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征收办法1、发电企业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2)不具有一般纳税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公式: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2、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
公式: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
3、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
4、发、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应根据发、供电企业上期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考虑当年变动因素测算核定。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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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一、基本规定
1、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电力产品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从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3、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
4、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征收办法1、发电企业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2)不具有一般纳税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公式: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
2、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
公式: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
3、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
4、发、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应根据发、供电企业上期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考虑当年变动因素测算核定。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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