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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巷
琼地税函〔2007〕356号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关于土地使用税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
大地税函[2008]188号 大连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扣除。
青地税发〔2008〕100号 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缴纳的清算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均应计入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予以扣除。
所以不能计入成本,只能计入管理费用,并且可以在计算土增税时扣除。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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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函[2008]188号 大连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扣除。
青地税发〔2008〕100号 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缴纳的清算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均应计入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予以扣除。
所以不能计入成本,只能计入管理费用,并且可以在计算土增税时扣除。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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