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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安迪、樊胜美、曲筱绡成立一家上海欢乐颂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安迪、樊胜美、曲筱绡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安迪、樊胜美缴足了出资,曲筱绡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思考】判断下列几种情况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第一种情况:曲筱绡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错误。因为违反《公司法》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分配红利上,如果企业未约定,则按实缴出资比率。)

第二种情况: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安迪、樊胜美、曲筱绡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正确)

第三种情况:由于曲筱绡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错误。虽然违反了未履行全面出资义务,但也不能取消分红资格,只能是限制分红,按实缴出资比率分配。)

第四种情况:曲筱绡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错误。不能按50%的比例分红,只因为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只能按实缴金额30万元占注册资本80的比率享受红利,除足额缴足未出资部分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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