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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6)周转材料
包括:①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计划成本法用); ②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③周转材料;④生产成本;⑤库存商品;⑥发出商品;⑦委托代销商品;⑧委托加工物资;⑨受托加工的加工成本或修理成本。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购的存货(如: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初始成本=采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
相关税费=消费税+资源税+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关税(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所发生的)
其他=仓储费+包装费+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
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重量或采购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待处理财产损益=采购短缺-合理损耗-各种赔款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
①合理的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的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
②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③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商业企业采购时的进货费用
可以直接计入采购成本,或先归集,月末按库存商品成本和销售成本比例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或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分录:
1、采购时收到发票: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入库时(无发票):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采购途中不合理损耗(同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发现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方赔款)
管理费用(管理原因)
营业外支出(非常原因造成)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
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为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成本=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加工税费-剩余物资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会计处理:
主要包括:拨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几个环节。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①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消费税
②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2、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在生产车间只有一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归集的制造费用可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应采用与该制造费用相关性较强的方法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还可以按照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及产品产量分配制造费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取得的存货的成本,见第7、12章
(四)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
存货成本不包括:(1)可以抵扣的增值税(2)采购人员的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3)入库后的仓储费(计入管理费用,但是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除外);(4)非正常消耗的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例如超定额的废品损失)。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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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6)周转材料
包括:①在途物资或材料采购(计划成本法用); ②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③周转材料;④生产成本;⑤库存商品;⑥发出商品;⑦委托代销商品;⑧委托加工物资;⑨受托加工的加工成本或修理成本。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购的存货(如: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初始成本=采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
相关税费=消费税+资源税+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关税(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所发生的)
其他=仓储费+包装费+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
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重量或采购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待处理财产损益=采购短缺-合理损耗-各种赔款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
①合理的损耗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的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
②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③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商业企业采购时的进货费用
可以直接计入采购成本,或先归集,月末按库存商品成本和销售成本比例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或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分录:
1、采购时收到发票: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入库时(无发票):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采购途中不合理损耗(同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发现时)
贷: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方赔款)
管理费用(管理原因)
营业外支出(非常原因造成)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
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为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成本=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加工税费-剩余物资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会计处理:
主要包括:拨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几个环节。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①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②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②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在生产车间只有一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归集的制造费用可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应采用与该制造费用相关性较强的方法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还可以按照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及产品产量分配制造费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借:原材料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取得的存货的成本,见第7、12章
(四)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
存货成本不包括:(1)可以抵扣的增值税(2)采购人员的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3)入库后的仓储费(计入管理费用,但是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除外);(4)非正常消耗的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例如超定额的废品损失)。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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