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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综合题】甲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4年10月内部交易资料如下:
  (1)假定一(逆流交易),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14年资产负债表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
  (2)假定二(顺流交易),甲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14年资产负债表日,乙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
  (3)乙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3 000万元(其中上半年亏损400万元)。

【心得】这道题单独看非常的艰涩难懂,但是学了合并报表的话就觉得好理解多了,把20%看成全资子公司,80%看成非关联方关系,先写合并报表,然后再减掉个别报表的,即可得出在合并报表中应该调整的分录。详情请看原理解析
【正确答案】
  (1)2014年的会计处理   

逆流交易:乙公司出售给甲公司顺流交易: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
个别报表:
调整后的净利润
=[3 400-(1 000-600)]=3 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20%)600
  贷:投资收益                   600
个别报表:
调整后的净利润
=[3 400-(1 000-600)]=3 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20%)600
  贷:投资收益                  600
合并财务报表:
甲公司如果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000-600)×20%]80
  贷:存货                     80
合并财务报表:
甲公司如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借:营业收入    (1 000×20%)200
  贷:营业成本        (600×20%)120
     投资收益                80

【原理解析一】
  ①按照合并报表准则,只有子公司才纳入合并报表,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是不纳入的;
  ②权益法下,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净利润中属于投资方的份额体现在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科目,即以“压缩文件”的方式纳入了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也就纳入了投资方的合并报表;
  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在合并抵销分录中作了调整,那么,母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也应予以剔除。
【原理解析二】
  ①将乙公司分解为两个会计主体:
  20%乙公司和80%乙公司
  ②则甲公司与20%乙公司之间可理解为全资母、子公司关系;
  ③甲公司与80%乙公司之间属于非关联方关系;

【原理解析三】
  甲公司与20%乙公司之间的交易理解为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①当20%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40万元(3200×20%)时:
  按合并报表的准备工作要求,甲公司应以权益法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20%
    贷:投资收益   3200×20%

  ②20%乙公司销售商品给甲公司时,收入为(1000×20%),成本为(600×20%),甲公司收到存货未售出,则虚增(400×20%),相关抵消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1000×20%
    贷:营业成本   600×20%
      存货     400×20%

  由于20%乙公司并未真正纳入合并报表,此抵消分录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压缩体现在了甲公司的“投资收益”项,因此修正后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400×20%
    贷:存货     400×20%
  最终体现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数据如下:
  

【原理解析四】准则的作法与上述分析殊途同归:
  
  最终体现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数据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20%
    贷:投资收益   3200×20%

  假定在20×8年,甲企业将该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向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8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基础上调整增加80万元。

以上为逆流交易时的解析。

顺流交易时的解析跟逆流交易时是差不多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压缩包这里,逆流交易时,抵消分录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压缩体现在了甲公司的“投资收益”项,而顺流交易时,抵消分录中的“存货”应压缩体现在了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原理解析一】
  ①按照合并报表准则,只有子公司才纳入合并报表,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是不纳入的;
  ②权益法下,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净利润中属于投资方的份额体现在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科目,即以“压缩文件”的方式纳入了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也就纳入了投资方的合并报表;
  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在合并抵销分录中作了调整,那么,母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也应予以剔除。

【原理解析二】
  ①将乙公司分解为两个会计主体:
  20%乙公司和80%乙公司
  ②则甲公司与20%乙公司之间可理解为全资母、子公司关系;
  ③甲公司与80%乙公司之间属于非关联方关系;

【原理解析三】
  甲公司与20%乙公司之间的交易理解为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①当20%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00×20%)时:
  按合并报表的准备工作要求,甲公司应以权益法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20%
    贷:投资收益    2000×20%
  ②甲公司销售商品给20%乙公司时,收入为(1000×20%),成本为(600×20%),乙公司收到存货未售出,则虚增(400×20%),相关抵消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1000×20%
    贷:营业成本   600×20%
      存货     400×20%

  由于20%乙公司并未真正纳入合并报表,此抵消分录中的“存货”应压缩体现在了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项,因此修正后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1000×20%
    贷:营业成本   600×20%
      长期股权投资 400×20%
  最终体现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数据如下:
  

【原理解析四】准则的作法与上述分析殊途同归:
  
  最终体现在合并报表角度的数据如下: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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