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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金融资产

类别

划分条件

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

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备近期出售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不包括应收项目。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有意图和能力准备持有至到期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不包括应收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3.贷款和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准备近期出售,但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或永远持有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不包括应收项目。股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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