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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知识点: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计入管理费用。债券的发行费用追加折价或冲减溢价,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在溢价发行前提下冲抵溢价,如果溢价不够抵或面值发行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一控制下也是这样处理)。

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况:
  ①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注意:这里的公允价值是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
  ②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投资收益科目)。
  ③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④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个别报表中的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权益法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
①如果换出的是无形资产,按正常转让方式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成本)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注】如果无形资产为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则不涉及营业税,其中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免征增值税,也不涉及营业税。商标、著作权,则需要按照6%缴纳增值税。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②如果换出的是固定资产,按正常转让固定资产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
  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如果换出的是存货,则按正常销售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④如果是换股合并方式则应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股份的公允价值入账)
    贷:股本(按股票面值入账)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在另付发行费用时: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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