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变动)
出资
1.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 2.新公司法中允许分期出资。
★股东
1.性质: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该规定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 【示例】小王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不能再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A也不能再设立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
不设股东会★
强制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人格否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年前
暂无评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变动)
出资
1.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
2.新公司法中允许分期出资。
★股东
1.性质: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该规定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
【示例】小王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不能再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A也不能再设立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
不设股东会★
强制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人格否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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