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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如合伙协议约定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些普通合伙人均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如合伙协议无约定,全体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
  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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