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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清风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权利人行使非债务人财产的取回权的,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的时点是( )。
A、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
B、
破产受理前
C、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
D、
破产宣告前
【
正确答案
】 A
【
您的答案
】 B
【
答案解析
】
本题考核
破产取回权的行使时间
。根据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
提交
债权人会议
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加强记忆!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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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取回权的行使时间。根据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加强记忆!
11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