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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

1)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3,

3)本次股票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要符合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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