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十五、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注意:

在执行鉴证业务时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二)具体措施

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

2.教育和培训;

3.监控;

4.对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行为的处理。

(三)满足独立性要求

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聘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

2.具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不同层级人员之间相互沟通信息。

3.获取书面确认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防范关系密切产生的不利影响。

11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