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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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